索引號 | 016024605/2022-002597 | 簽發日期 | 2022-11-14 |
發布機構 |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2-11-17 |
名稱 |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渭南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 | ||
文號 | 渭政辦發〔2022〕69號 | 主題詞 | 渭南市 人民政府 政府辦公室 印發 市行 行政 事項 清單 2022 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渭南高新區、經開區、華山景區管委會、莊里試驗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陜政辦發〔2022〕27號)精神,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渭南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印發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規范梳理縣級行政許可事項
各縣市區(管委會)要在《渭南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市級清單”)范圍內組織梳理上級設定、本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明確主管部門、事項名稱、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將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縣級清單管理,編制的縣級清單報同級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并抄送市審改辦備案。市級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上級標準,制定全市統一的實施規范,并向社會公布;各縣市區(管委會)要參照市級做法,同步制定實施規范,并向社會公布。上級主管部門已經明確的實施要素,下級主管部門要嚴格保持一致。
二、嚴格依照清單實施行政許可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要求,嚴肅清理整治以各種名義變相設立的許可,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要加強對變相許可的自查自糾,堅決防止行政許可“明減暗增”。2022年11月底前,市縣兩級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要根據實施規范和市級清單,逐項明確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程序、審批時限、收費、許可證件、數量限制、年檢年報等實施要素,及時更新調整辦事指南,并匯集至全國行政許可管理系統,確保線上線下辦事指南內容一致。辦事指南一經公布,要嚴格遵照執行,不得隨意改變相關要素。
三、持續推進審批服務流程再造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要求,統籌網上辦事入口,提升網上辦事深度,推動關聯性強、辦事需求量大、企業群眾獲得感強的跨部門、跨層級行政許可事項集成化辦理。要持續加大放權授權,優化業務流程,加強系統對接和數據共享,進一步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持續推進投資項目“容缺+承諾制+并聯審批+全程幫辦代辦”模式,積極推開企業開辦“一表申報、一窗出件”和企業注銷便利化改革,大力推進“跨省通辦、全域通辦”改革和“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實現鎮級“一枚印章管審批”全覆蓋,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便利更滿意。
四、切實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依托市縣清單,逐項明確審批監管職責邊界,明確監管重點,嚴守監管底線。對審管一體事項,由行業主管部門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管主體責任;對審管分離事項,按照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方案確定的職責,由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對許可行為、過程和結果負責,行業主管部門履行事中事后監管主體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明確監管層級、監管部門、監管規則和標準,并將與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的監管事項納入“互聯網+監管”平臺監管事項動態管理系統。
五、及時做好清單銜接和動態調整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市審改辦的溝通銜接,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做好動態調整工作。各類涉及清單要嚴格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調整的,其他有關清單要及時做出相應調整;上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調整的,下級清單也要及時做出相應調整。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及時研究解決清單管理和行政許可實施中的存在問題,努力營造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推動各項工作取得切實成效。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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