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6024605/2022-002622 | 簽發日期 | 2022-07-28 |
發布機構 |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2-07-29 |
名稱 |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渭南市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實施細則的通知 | ||
文號 | 渭規〔2022〕012-市政辦007 | 主題詞 | 渭南市 人民政府 政府辦公室 印發 南市區 區域性 氣候 證實 實施細則 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渭政辦發〔2022〕5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渭南高新區、經開區、鹵陽湖、華山景區管委會:《渭南市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實施細則》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渭南市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規范氣候可行性論證活動,促進經濟社會和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根據《陜西省氣候資源保護和利用條例》《陜西省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管理辦法》(陜政辦函〔2021〕101號)等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氣候可行性論證,是指對與氣候條件密切相關的規劃和建設項目進行氣候適宜性、風險性及可能對局地氣候產生影響的分析、評估活動。
第三條 全市范圍內的各類開發區、園區、產業聚集區等園區、功能區(以下統稱開發區)由開發區管理機構統一組織進行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成果歸開發區管理機構所有和統一管理,供進駐的項目企業免費使用。
對開發區以外與氣候條件密切相關的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負責,依照相關規定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有效期為10年。論證報告有效期內如果出現重大氣象災害并造成嚴重影響,應當重新開展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
第四條 市、縣(區)氣象主管機構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職責做好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相關工作。
第五條 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的承擔單位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獨立完成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的能力;有與從事氣候可行性論證相適應的大氣科學、應用氣象學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主要技術負責人應當具備氣象類專業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相關工作經歷。
在渭南市從事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的承擔單位應當向省氣象主管機構報告,并接受其監督管理。
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應由論證機構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對氣候可行性論證的內容和論證結論終身負責。
第六條 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應當使用氣象主管機構直接提供的氣象資料或者經過省氣象主管機構審查的氣象資料。
現有氣象資料不能滿足氣候可行性論證需要的,應當開展現場氣象探測,探測儀器、探測方法和探測環境應當遵守氣象探測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規程。
現場氣象探測所獲取的氣象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氣象主管機構匯交。
第七條 與氣候條件密切相關的下列規劃和建設項目應當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ㄒ唬┏青l規劃或者重大區域發展規劃;
(二)跨區域調水、輸電以及能源、石化、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公共工程和大型工程建設項目;
(三)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區域農業結構調整建設項目;
(四)大型太陽能、風能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建設項目;
(五)其他依法應當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的規劃和建設項目。
前款規定的需要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的規劃、建設項目實行目錄管理,作為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事項予以審查,具體目錄及管理辦法依照省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氣候可行性論證采用的技術方法應當符合現行的國家或者有關行業、地方標準、規范和規程?,F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不能滿足需要的,應當采用經過有關領域專家評審認可的成熟理論和技術方法。
第九條 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應當符合《氣候可行性論證規范報告編制》等技術標準的要求,包括下列內容:
(一)區域概況和技術要求;
(二)基礎資料來源及其代表性、可靠性說明,現場探測所取得的資料及探測儀器、探測方法、探測環境和探測數據有效性的說明;
(三)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所依據的標準、規范和方法;
(四)區域氣候背景分析;
(五)氣候適宜性、風險性以及可能對局地氣候產生影響的評估,極端天氣氣候時間出現概率;
(六)預防或者減輕影響的對策和建議;
(七)論證結論和適用性說明;
(八)其他有關內容。
第十條 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完成后,論證機構須向省氣象主管機構提出審查申請,由省氣象主管機構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對論證報告進行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論證報告通過評審后方可提交使用。
第十一條 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作為園區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規劃和建設審查環節的重要依據,并由相關部門納入“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負責規劃和建設項目審批、核準的部門,應當將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納入規劃和建設項目立項、設計或者報建審批的審查內容。
第十二條 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列為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納入政府統一服務事項,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所需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十三條 各級政府應當將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列為重點督辦內容,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對于工作推進不力的,按照有關規定問責處理;在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活動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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